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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资料管理
1、固镇县统计局依法统一管理全县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统计资料;
2、对外提供统计数据资料,属全县综合性的,由本局综合科办理,其它由本局各相应科室办理;
3、县统计局审定各单位发布、引用未公开的地区性统计数据事宜,一周内予以答复。
固镇县统计局及时发布如下统计资料
1、每月15日前发布上月固镇县主要经济信息;
2、不定期发布统计分析资料;
3、每年3月底前发布上年度固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4、每年7月底出版发行固镇统计年鉴。
以下统计资料不宜公开,谢绝提供
1、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
2、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
3、属于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的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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