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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县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固发[2002]6号),设置固镇县统计局,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 职能调整
增加的职能:
1、 全县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2、 贫困人口监测工作。
3、 第三产业统计工作。
4、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二、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告制度;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农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完成全县地方性统计调查;审批有关单位统计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汇总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提供咨询建议,公布相关信息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5、组织实施全县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6、制定、实施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网络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承担各项统计调查和基本统计资料的数据处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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