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途径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已取得的历史性成绩,从今后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来看,我国农业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新阶段中,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必须要跳出过去主要依靠提价、增产、政府补贴的定式,必须要有新的发展思路。推行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科技、建设小城镇是三条根本的途径。

一、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新阶段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

  (一)通过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规模效益。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度后,农户成为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目前我国有2.2亿多农户,平均每户(即每个生产单位)承包约7亩耕地。这种高度分散、规模狭小的生产方式,生产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低,生产成本相对较高,没有规模效益;亿万农户只是单一的生产者,生产初级农产品,农业生产链条短;千家万户农民分散自主进行生产决策,因市场信息不灵通,生产出的农产品难以适销对路。因此,近几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自发形成与发展,也将是今后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发生变革的必然趋势。从全国各地实践情况看,农业产业化有“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办公司”等形式。通过产业化经营,农户成为公司的“第一生产车间”,公司通过利益机制把众多的农户连结起来,组成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农业或农产品进行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实现了分散的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发展,增加了规模效益,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二)通过农业产业化,提高我国农产品占有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力。农民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只有在市场上销售出去,才能转换为收入。实行产业化后,由龙头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引导农民进行生产,使农产品更加适应市场消费多样化需求,既解决了农户农产品的销路问题,又增强了农户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公司按合同把农产品从农户那里收购上来后,经过标准化的工艺程序及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农产品进行整理或加工,再把整理、加工后的产品销售到国内国际市场。实践证明,如果不实行产业化经营,分散的农户很难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只有通过产业化经营,使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结合起来,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通过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农业结构不合理是造成我国农业竞争力低下、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农户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主体,但由于农户分散自主经营,甚至是盲目生产,与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内在要求(区域化、专业化等)有一定差距,因此通过农业产生化经营,由龙头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信息,与众多的农户签订农产品种植和收购合同,形成区域化、专业化生产,把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到市场配置农业资源上来。不同的龙头企业根据市场多样化需求和自己的比较优势,确定各自加工和经营的农产品,如粮食、水果、蔬菜、畜产品等,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从而带动种植业、养殖业和特色农业的共同发展,优化了农业生产结构。同时龙头企业的发展,必然带动农村加工业、运输业、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不仅可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还可拓宽农民收入的来源渠道。

  (四)通过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分散经营的农户,特别是以农业为主的农户,家庭收入对销售农产品收入的依赖性较强,因而抵御农产品市场波动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较弱。农业产业化经营后,农户通过与公司签订稳定的购销合同,使生产出来的农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相对较高的出售价格,同时减少了过去农民自己承担的农产品销售成本、保管成本及损失。而龙头公司凭借其完善的市场信息收集、反馈系统,能够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尽可能避免市场风险。龙头公司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当作“第一生产车间”的农户,在遇到不可抵御的自然灾害时,公司会把加工、销售得到的利润拿出一部分回报农户,使农户直接增加了收入;也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以解决一些贫困农户购买化肥、农药、农膜、种子资金不足问题。广大农户因有一个持续经营的公司实体的存在和发展,便能够得到持久的稳定增长的收入。

  (五)通过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知识化。农民是农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将会对农业发展产生积极的长远影响。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要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村传授技术、指导生产,从而使广大农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中,能够学习先进的农业种养技术,直接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参与管理,不仅科学文化素质得到了提高,而且商品意识和市场观念也增强了。这样,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经营主体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将为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也为农民自身收入的持续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农业科技是农业发展新阶段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客观要求。

  (一)依靠农业科技,推动农业生产可能性边界外移。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业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速度增长,但增长速度越来越慢,比世界平均水平的的增幅越来越小。据有关资料统计,80年代,我国农业年平均增长5.3%,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8个百分点;90年代,我国农业年平均增长4.3%,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4个百分点;其中1996年至2000年平均增长3.5%,比世界平均水平高1.3百分点。从经济学观点分析,这是我国农业的实际产出向潜在产出(生产可能性边界)逐步接近的必然结果。从制度和政策方面分析,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制度创新和政府对农产品提价的政策效应,是80年代和90年代前半期我国农业增长的主要动力。但是,90年代后半期以来,一方面,随着国内农产品的充分供给,国家或市场对农产品的提价空间越来越受到限制,直至农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创新,经过十多年后激励作用已经减弱,因此农业增长速度逐渐回落。在土地、劳动力等农业资源的既定约束下,从根本上讲,只有依靠农业科技进步,使农业生产可能性边界向外移动,农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农业竞争力才能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才能持续增长。

  (二)依靠农业科技,降低农业增长的边际成本。改革开放20多年来,伴随着农业的持续增长,农业增长的边际成本也呈越来越高的趋势。据有关资料统计,“六五”期间,尽管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在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并没有增长,但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激励和提高在计划经济时代长期受到抑制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127.62%,比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121.82%高近6个百分点),农民增加了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农业实现了年平均8.2%的增长速度。“七五”期间,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年平均增长2.4%,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164.18%,比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157.68%高6.5个百分点,农民继续积极增加农业投入,但农业年平均增长速度降到了4.2%。“八五”期间,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年平均增长达到13.7%,同时在国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的政策激励下(尽管伴随着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达到188.62%,但仍比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192.75%低4个百分点),农民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依然高涨,但农业年平均增长速度只达到了4.15%。“九五”期间,尽管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年平均增长达到36.4%,但在粮食等农产品连年丰收的情况下,出现了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77.5%)大大低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96.8%)的情况,这表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所引起的农业生产的物化成本下降,并不能补偿因农产品价格下降造成的农产品收益的减少,结果农业年平均增长速度下降到3.5%,其中1999年、2000年农业增长速度分别下降到2.8%、2.4%。由以上情况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农业投入增长和农业产出增长之间的“剪刀差”越来越突出,农业增长的边际成本越来越大,农业的投资回报率越来越低。在农业资源的约束下,只有依靠农业科技进步,才能降低农业增长的边际成本,提高农业的投资回报率。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这正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农业最终要靠科学技术解决问题”道理所在。   (三)依靠农业科技,推动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如前所述,我国农业实际产出已逐年接近农业生产可能性边界(农业潜在产出),农业增长的边际成本越来越高,增长速度越来越低。从经济增长方式分析,这说明我国传统的以资源消耗和劳务扩张实现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几乎达到了促进农业增长的极限。继续延用这种方式,难以超越自然、地理、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制约,无法满足和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及其在各领域和经济部门的应用,从二十世纪六十年起,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逐步实现了由增加投入型(粗放型)增长方式向科技进步型(集约型)增长的转变,结果一些农业资源禀赋并不丰裕的国家,如以色列、荷兰等,依靠农业科技进步摆脱了大自然的制约,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从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史来看,科技进步在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发达国家农业增长的科技贡献率、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率、化肥当季使用率均在70%以上,而目前我国农业的以上“三率”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但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国农业增长还存在巨大的潜力。要把农业增长的潜力转换为现实的增长率,建立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就必须依靠科技进步,逐步替代传统的土地和劳动力资源在农业增长中的作用,使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要达到高产,就要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培育优良品种,提供先进的种植、养殖手段;要达到优质,就要依靠科学技术对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进行精细化控制;要达到高效,就要依靠科学技术改善和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提高投入要素的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三、发展小城镇是农业发展新阶段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历史必然。

  (一)发展小城镇,减少农业人口,提高农业规模化程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造成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增长乏力的短期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之一在于农民过多。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转移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据统计,1978年到2000年我国市镇人口由1.7亿人增加到3.99亿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由17.9%提高到31.4%。在前20年中,“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发展乡镇企业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模式,对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力量,提高工业化水平,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由此形成亿万农村剩余劳动力挤入工业的局面,不仅加剧了工业领域的“重复建设”,更主要的是,由于没有以集中一定规模人口的城镇作依托,服务业不能作为产业来经营,致使服务业的发展受到了很大限制。因此,在当前我国农业劳动力边际效益为“零甚至为负数”的情况下,发展小城镇将成为转移农业人口的根本途径。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还比较慢,滞后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水平。从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情况看,大都经历了一个农业人口向城镇迁移,农业人口不断下降、农场平均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如,美国1920年农业总人口为3197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0%,1988年下降为49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同期农场平均规模从147英亩扩大到453英亩。因此,通过发展小城镇,减少农业人口,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以此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发展小城镇,有利于增加对农产品的总需求特别是农产品的商品性需求,有利于增加深加工的农产品的需求。据有关部门统计表明,我国城镇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比农村居民高。如2000年,除粮食(原粮)外,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瓜果49.13公斤/18.31公斤、蔬菜115公斤/112公斤、猪牛羊肉20.06公斤/14.63公斤、家禽5.44公斤/2.85公斤、鲜蛋11.21公斤/4.97公斤、水产品5.26公斤/3.92公斤、食用油8.16公斤/7.06公斤、食糖1.7公斤/1.28公斤。同时,由于农村居民对农产品的消费中自给性消费占相当比重,因此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后,不仅农产品消费总量会增加,而且自给性消费的那部分农产品也要从市场上购买,还可以增加商品性农产品的需求。而且,城镇居民对深加工的农产品的需求也高于农村居民,发展小城镇无疑也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这样,通过发展小城镇,既减少了农业人口,又增加了对农产品的需求。

  (三)发展小城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减少农业人口,可相应减少我国现有耕地承载的人口数量,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若能使进城农民腾出来的耕地,变为从生活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迁移出来的贫困人口用地,开荒、砍林、围湖造田、滥采矿山资源等破坏生态的行为才能被彻底制止。推进城镇化,集中人口、企业、市场、基础设施等,减少分散以展造成的土地浪费,有利于节约土地和耕地资源。按2000年我国12.7亿人口计算,若转移2.5亿农民进入城市,使市镇人口超过50%,以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计算,可节约土地800多万亩,其中相当一部分可整理成良田。推进城镇化,可提高人们生育抚养孩子的成本和机会成本,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人口意识和生育观念,抑制人口增长;同时,农民变市民,有利于接受更好的教育,融入现代文明,提高全民素质。


(国家计委祁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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