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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证》办理
取得《统计证》的条件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并参加《统计法律法规基础》培训的,方可发给《统计证》:
1、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2、具有统计、经济、会计等财经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统计专业大专《专为证书》的;
3、经过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合格的。
《统计证》的管理
1、固镇县统计局农贸科具体负责管理本县境内各单位统计人员持《统计证》的有关事宜;
2、具备条件申领《统计证》的,应填写签有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的《安徽省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申请表》, 经审查并报安徽省统计局批准,核发《统计证》;
3、《统计证》自发证之日始四年内有效,有效期限内每年第四季度由发证机关组织验证一次,有效期满核发新证;
4、在岗无证统计人员,应及时申领《临时统计证》,《临时统计证》有效期一年,在一年有效期内,无证统计人员应参加培训,考取《统计证》,两年内仍不能考取《统计证》者,其所在单位应另择合适人员上岗;
5、持证统计人员,其所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任其他工作,如确需调动,必须先补后调,并办理交 接手续;
6、固镇县统计局根据安徽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每年组织一次统计岗位知识更新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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